各镇人民政府,各经营主体:
为加快推进2023年我县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3〕224号)、《关于印发滁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农渔函〔2023〕139号)、《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23〕293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全椒县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椒县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
二、资金总额:30万元。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奖补比例不超过建设内容总体造价的30%。项目主要用于基础性设施投入补助,不得用于苗种、饲料等生产性投入。
四、资金用途:养殖装备、监测监控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五、建设内容
集约利用水域资源,加快传统落后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推广设施化养殖,加强养殖装备、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等基础建设,提升渔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要求项目主体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的(如严禁破坏、损害稻田的粮食生产功能,严格保护耕作层,严格控制沟坑占比和水稻产量等指标要求)、当年新增集中连片稻渔综合种养500亩以上。
六、申报主体
符合养殖水域滩涂制度,合法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类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优先支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重点支持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水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
七、项目申报材料
1.主体自主申报,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3)及项目工程建设造价、土地流转合同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规范合法经营证明等;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沟坑占比佐证材料、水稻测产报告。
注: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建设主体公章
八、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采取公开竞争立项方式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等主体,于2023年9月19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中心6#楼108室),申报文本和实施方案电子档发送至qjxsc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贺焕鹏;联系电话:0550-5229169。
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